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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 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条件、流程及信用审查?

发布时间:2026-10-28 |来源:江苏信用服务网|作者:小信 |阅读:5

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条件、流程及信用审查?

一、基本认定条件

  • 企业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续经营2年以上。
  • 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800万元,且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3%以上。
  • 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50人;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
  • 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在2亿元以上(高精尖产业可适当放宽)。
  • 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事故,不存在税务、海关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二、申报与认定流程

  1. 企业申请:对照《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自评,准备《申请报告》、评价数据表及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等材料,向所在设区市工信部门提出申请。
  2. 地方推荐:设区市工信局进行材料初审和信用核查,出具推荐意见,上报省工信厅。
  3. 专家评审与核查:省工信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对部分企业进行现场核查。
  4. 公示认定:综合评审通过的企业在省工信厅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认定并授牌。

三、信用审查强化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已将信用审查作为关键否决项。企业须提供由“信用中国(江苏)”出具的社会法人信用信息查询报告,近三年不得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且行业信用评价须保持在良好水平。南京市工信部门在审核环节还会重点查验企业是否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南京湘杰信用服务能够提供信用诊断、失信修复辅导及专项信用报告代办,帮助企业在认定前消除信用死角,夯实申报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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