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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提示新增 市场监管领域信用修复的政策依据:总局令第107号要点与办理路径

发布时间:2026-10-01 |来源:本站整理(依据中国政府网原文) |阅读:11

市场监管领域(不含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失信信息)的信用修复,统一适用《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7号,2025年12月25日起施行)。本文按"企业怎么办"梳理办法的核心规则,全文见本站政策法规栏目。

一、这份办法管什么

办法管的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的市场监管领域违法失信信息,共四类:行政处罚信息、抽查检查结果负面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修复后由市场监管部门停止公示,并依法解除相关管理措施。

  • 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 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 经营异常名录 → 由当事人登记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由作出列入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二、先判断自己是"轻微 / 一般 / 严重"

(一)轻微违法失信信息

仅受警告、仅受通报批评,或仅受较低数额罚款(对经营主体 5 万元以下、对相关责任人 5000 元以下,按从轻或减轻裁量阶次)。仅受警告的不予公示;其他轻微信息公示满 3 个月即由部门停止公示,无需申请。

(二)严重违法失信信息

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领域的处罚;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限制从业;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最短公示期 1 年、最长 3 年。

(三)一般违法失信信息

除上述两类以外的其他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 3 个月、最长 1 年。

三、申请修复要满足的三个条件

  • 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缴清罚款、完成整改等);
  • 已经主动采取整改措施,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
  • 未因同一类违法行为再次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另有五类情形(补报年报、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完成名称变更登记、完成住所变更登记或可重新取得联系、已改正违法行为),符合条件之一即可申请。

四、怎么办:渠道、材料、时限

(一)申请渠道

通过市场监管信用修复全国统一平台线上申请,或到市场监管部门现场申请。

(二)提交材料

  • 信用修复申请书;
  • 申请人主体资格文件(营业执照等);
  • 守信承诺书;
  • 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实施整改的相关材料。

部门能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的材料,不得要求重复提供。

(三)办理时限

  • 受理:收到申请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受理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 停止公示处罚信息 / 抽查检查结果负面信息 / 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受理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复杂可延长 10 个工作日);
  • 准予修复后:作出决定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处理。

五、两条容易踩的坑

  • 弄虚作假代价很大: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不予修复;已准予的撤销并恢复原状,公示期重新计算,不予修复或撤销的决定在公示系统公示 3 年,3 年内不得再申请修复。
  • 破产重整企业有专门通道:重整或和解期间可持法院裁定书申请临时信用修复(暂时屏蔽失信信息、添加"重整计划或者和解协议执行中"声明);执行完毕后再持裁定书申请正式修复。

六、政策依据与原文

市场监管领域以外的行政处罚信息,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与《信用修复管理办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申请。